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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亭镇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09年11月19日

松九府字﹝2009﹞138号                   签发人:邱瑞云

关于九亭镇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居委、单位:

    为了更好的完善九亭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机制,现将《关于九亭镇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九亭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待开发土地和管理薄弱地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实施意见》、《九亭镇人民政府关于自然村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工作意见》下发给你们。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

 

 

 

 

                                  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九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九亭镇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环境卫生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卫生意识,提高全社会公共卫生水平和健康水平,建立健全我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镇”成果,结合迎世博600天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我镇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对全镇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二、检查办法

    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以及暗查等方法对全镇辖区内各居委会、各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各居委会、各单位定期检查时间为一个月一次,抽查时间由环境卫生领导小组择时而定。不定期抽查,原则每月不少于二次,抽查情况将进行全镇通报。暗查一季度组织一次,平时随到随查,具体时间不作通知。

    明查:通过听汇报、看台帐、看资料、查现场、听取群众评议等方式,全面了解平时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情况,明查考评得分占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的60%。暗查:检查组采取随意抽查的方式,暗查考评得分占全年考评得分的40%。

    对各单位每月的考核得分情况和排名名次按村改居居委会、导入人口居委会及相关单位分类统计予以公布,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镇党委、政府同时下发各基层单位。

    三、检查对象

    各居委会、公司、园区等相关单位。

    四、各单位成立卫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社会事业和社区管理办公室。

    五、责任人

    各居委会及相关单位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分管卫生干部为负责人。

    六、依据

    具体评分标准按照《九亭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待开发土地和管理薄弱地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实施意见》、《九亭镇人民政府关于自然村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工作意见》、《九亭镇环境卫生检查监督评定标准》执行,总分值为100分。

    七、奖罚

    根据镇党委政府与各单位签订的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社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连续两次检查结果排列最后一名的单位将追求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人责任,并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

 

 

 

 

 

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二十日

 

 

九亭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待开发土地和管理薄弱地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待开发土地以及管理薄弱地区的环境卫生管理,积极应对环境整治“回潮”的状况,努力消除环境卫生、环保、安全、治安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隐患,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围绕国家卫生镇、文明镇创建标准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着力健全齐抓共管机制,不断优化长效管理措施,切实改进待开发土地和管理薄弱地区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巩固国家卫生镇、文明镇成果和推进本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同创共建原则:将待开发土地,管理薄弱地区的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精神文明考评范畴,做到与文明创建同步部署推进、同步检查考核,强化组织保障和责任体系。

    2、属地化管理原则:在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的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管理权限和职能特点,具体落实管理措施,坚持谁受益谁负责,确保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在时间上不留盲区、在空间上不留“死角”。

    3、联动协作机制:健全各职能部门、居委会、社会各界之间信息沟通、协调配合、相互监督的联动协作机制,整合管理资源、实现无缝对接、促进管理成效。

    4、快速处置机制:建立以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员和环境卫生监督员为核心,以社区干部和环卫监督力量为补充的快速反应体系,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报告反馈。同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要根据《意见》的具体职责分工,以镇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为平台,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及时转诉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对于中心区域的一般问题,做到及时赶赴现场、及时处置完毕、及时结案反馈;外围地区、结合部以及各综合性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限时办结。

    三、管理职责

    1、城市综合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实施违法建筑拆除,加强对乱设摊,跨门经营等影响市容环境和文明形象的顽症进行执法取缔,对个别“钉子户”实施严格执法。同时加强辖区内的绿化监管。

    2、镇社会事业和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环境整治监督工作,落实日常保洁和卫生防病管理。同时,协调环卫所做好待开发土地、管理薄弱地区以及签约单位辖区内垃圾的日产日清、垃圾房(桶)等环卫设施的管理以及整治期间的垃圾清运保障。

    3、镇动迁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待开发土地、拆违后土地的综合整治和日常管理,消除各类环境及安全隐患,巩固各项整治成果,杜绝新违法建筑的产生。同时,重点加强对正在和即将动迁地块的管理。

    4、交警六中队:负责辖区内主要道路、轻轨站等区域的乱停车现象,逐步形成规范停车、统一停车,确保道路畅通。

    5、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道路平整、硬化、无道路、道板破损、窨井盖的修复与安装、确保下水道畅通,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环境监控。

    6、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镇、居两级河道日常保洁管理,及时清除河道及岸坡垃圾,并协调开展河道两侧违法建筑的拆除。

    7、镇农副总公司:负责并督促对辖区内公共绿地、高速公路、主要道路两侧的缺损绿化进行补植,对待开发土地和拆违后的地块种植绿化,并加强日常养护管理。

    8、镇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事务所:负责做好待开发土地、管理薄弱地区的安全防范,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和长效管理措施,杜绝污染源的产生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分布在辖区的和隐匿于待开发土地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以及各类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食品从业行为进行执法取缔,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各类违法行医行为和“黑医点”进行执法取缔,及时消除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并加强日常监管。

    9、镇财经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待开发土地内存在的农副产品、小商品交易行为进行取缔,并加强对管理薄弱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

    10、九亭派出所:负责做好相关执法整治期间的安全保障,并加强对待开发土地、管理薄弱地区的日常治安防范。

    11、镇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来沪人员的管理和信息采集,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服务和整治工作。同时,加强对房屋出租行为的管理和引导。

    12、工商所:负责对辖区内存在的各类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执法取缔,并加强日常监管。

    13、高科技园区、久富开发区:负责辖区内待开发土地的环境卫生监管工作,明确下属企业环境卫生责任区域,提升企业内外环境的整治力度和落实长效管理的监管力度。

    14、房产协调办:负责辖区内房产开发商以及施工单位工地的内外环境卫生、安全等诸多方面的监管,确保文明施工。

    15、各村改居委会、各实业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各自管辖范围内待开发土地、道路(含高速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乱涂写和“黑色广告”清理以及违法建筑监控和整治,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加强来沪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防病防疫宣传和健康促进服务。加强下属企业、公司环境卫生的协调监督力度。

    16、各导入人口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各小区内外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及时处理小区内出现的各类问题以及经营户的日常管理,确保合法、合理,充分发挥居委会、物业、业主委员会三位一体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1、待开发土地及管理薄弱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坚持属地化、常态化管理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制定整改措施、长效管理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人管理,确保整改及时、管理跟进。

    2、环境卫生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协调、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管理成效切实体现。

    3、对于待开发土地,要在其四周修筑隔离砖墙,做到与周边环境基本协调,消除环境、安全和治安隐患。环卫部门要将待开发土地和管理薄弱地区纳入环卫作业范畴,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处置。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应对处置出现的问题,确保待开发土地和管理薄弱地区持续做到:无新违法建筑产生;无乱设摊、乱招贴涂写等现象;地面平整无积水、无污水外溢;无成片杂草、绿化养护到位无缺损;无生活垃圾和乱堆放,垃圾箱房(桶)、公共厕所保持清洁,并正常使用;有害生物防制及卫生防病处于可控达标状态;无无证经营、无证行医及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存在。

    五、加强考核

    要加强对各牵头部门和实施单位的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底综合考评,并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

 

 

                                   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二十日

 

 

 

 

 

九亭镇人民政府

关于自然村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工作意见

 

    为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以及“村容整洁”达标创建成果,不断优化自然村宅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村宅生态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卫生镇标准和要求,结合九亭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条块结合、以居为主、镇居联手”的管理模式,坚持“资源共享、推进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村宅环境卫生长效常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文明程度和居住人群健康水平,为巩固国家卫生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二、实施范围

     九亭镇区域内的所有自然村(含待拆村宅)。即村改居的所有自然生产队(除亭福居委会外)。

    三、工作目标

    村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有序,即宅前屋后地面清洁无暴露垃圾、无乱堆物、无乱设摊、无乱晾晒、无新违章建筑;道路平整无积水、无污水外溢;墙面(电线杆)洁白无乱招贴、无乱涂写;绿化养护到位,植被无缺损;河道清澈无漂浮物,河岸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无堆物;垃圾箱房(桶)保持清洁、无油污、无臭味;公共厕所保持清洁,无臭味、无黄斑;有害生物防制达标;村宅内无无证经营、无证行医及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专业队伍

    1、保洁管理。各单位要建立环卫保洁服务站,负责人可由卫生干部兼任,根据情况配备工作人员。服务站按照清扫保洁、分类收集、清运处置的各项要求,负责对保洁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主要有:保洁员工作职责、工作规范、考核奖惩办法以及垃圾箱房(桶)管理、公共厕所管理规章。同时,定期对责任范围内的保洁成效、人员操守组织检查考核、巡查督促。

    2、保洁工作。保洁作业人员包括清扫员和清运员,是村宅环境卫生日常作业的责任主体。一般每个自然村宅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数量配备专职保洁人员,配备专业工具,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作业人员承担责任范围内道路、河道(镇级已接管的河道除外)、宅前屋后、墙体、公共厕所、垃圾箱房(桶)、绿地等的日常保洁管理,同时做到不间断巡扫和垃圾日产日清。

    (二)落实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及用途。为确保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和长效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明确:(1)村改居环卫管理办公经费、环卫设施及器具添置、垃圾清运处置等费用由各村负担;(2)保洁人员工资报酬、劳防用品支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等由镇所在单位负担,镇政府负责每月每人考核奖100元。

    2、资金管理。对年度镇下拨经费、单位预算经费及收取的居民卫生管理费等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保洁员报酬发放。各单位结合实际,核定保洁员工作量和报酬。实行报酬与绩效挂钩,经镇社事办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拨镇政府的考核补贴,并由各单位负责配套后足额发放。

   (三)建立村宅环境卫生体制

    建立健全“二级管理、三级网络”的村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体系。“二级管理”指镇、居委两级,“三级网络”覆盖镇、居委、环卫保洁服务站。

    1、镇社事办履行村宅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村宅环境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日常督查、考核奖惩以及镇经费补贴核拨等行业管理,指导帮助村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建设和有害生物防制工作。

    2、各单位具体负责自查自纠本区域内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及自然村宅中的乱设摊、露天市场、跨门营业等现象,保障所需管理经费预算等相关经费的投入。

    3、环卫保洁服务站具体负责本村保洁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垃圾清扫、清运和日常督查整改。

   (四)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1、保洁作业制度。按照区爱卫办、镇社事办对村宅环境卫生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居民房前屋后自我保洁、公共区域村级保洁,建立健全村宅环卫保洁、垃圾收集和处置清运制度。

    2、考察奖惩制度。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经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将给予奖励。镇社事办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并以此作为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村改居每周组织一次检查考核,考核情况作为保洁员评比奖惩的依据。

    3、监督检查制度。镇社事办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选派专人,实施不间断明察暗访,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及时公布信息,并与经济补贴、居委会干部年终奖金分配相挂钩。

    4、情况通报制度。镇社事办针对明察暗访、群众投诉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垃圾污染严重或有损区域形象的自然村宅,将实行党政“一把手”问责制,镇每月通报排名考核结果。

    五、组织领导

    自然村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镇政府将村宅环境长效管理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对基层组织及干部考核的重要范畴,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镇社事办负责牵头全镇村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各地村宅环境卫生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

    自然村宅环境卫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主动合作,形成合力。镇社事办、环卫所要结合“村容整洁”达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村宅河道的疏浚清淤以及岸坡垃圾、河道漂浮物的清理;镇农副总公司负责加强村宅道路、河道两侧绿化的养护管理,及时补缺;镇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事务所对村宅环境的日常监测,杜绝环境污染事件。

    各居委会、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然村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各项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切实做到六个百分之百:自然村宅保洁覆盖率100%落实到位;专业保洁员队伍建设100%配备到位;专业保洁人员的报酬100%落实到位;村宅垃圾处置长效管理机制100%健全到位;村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100%实施到位;有害生物防治达标100%确保到位。

 

 

 

 

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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