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九亭镇关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实施补贴的办法
日期: 2009年07月13日
松九府字(2009)63号 签发人:张金弟
九亭镇关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实施补贴的办法
各居委会、直属公司、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顺利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下达我镇40名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任务。就我镇高技能人才培训提出以下补贴办法:
一、补贴范围
具有本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和在职人员参加高级及以上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经鉴定考试合格者。在市、区政府给予90%的培训补贴基础上,镇政府再予以每人补贴500元。
二、申请办法
1、本人凭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和户口本到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申请。
2、由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统计汇总,并报镇促进就业工作考核小组审批。
三、其他
1、居住在本镇的婚入人员(因政策未将户口迁入本镇的),同样可享受此项补贴办法。
2、参加高级及以上政府补贴培训项目,一年内补考合格者,仍可享受补贴。
3、此项补贴办法仅限本年度获得高级资格证书者。
九亭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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